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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季度土地增值税增5倍 清算细则将出台 2007-04-18

·作者:廖兰心   ·来源潇湘晨报   ·发表时间:2007/4/18  

“感觉长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反应平静,能够接受。”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虽然今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纸《通知》在房地产业掀起巨浪。但长沙并没有出现赶在细则之前注销项目公司的现象。

1%预征款已从3月起交付

目前,长沙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与以往相同,采取预征与清算结合的方式。记者从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到,由于湖南细则还未出台,大部分开发企业并未对土地增值税采取特别措施,也有小部分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了预提款项。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说:“现在湖南细则还没出来,我们暂时也没有预提款项,不过到时候该交的还是会交。”

而记者也从几家销售中的楼盘了解到,3月起各楼盘已经采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我们每开一张发票后就要交纳1%的预征款,就是卖掉一套30万元的房子,就交付3千元土地增值税预征款。”一家楼盘负责人介绍。

并非房地产税收大头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除了增值额不超过20%普通标准住宅可免征外,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在《通知》下发后,业内人士估计如果严格征收,土地增值税可能成为房地产企业的最大税种。

对于这一说法,长沙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营业税仍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大头”。因为一季度长沙市房地产业营业税同样出现了较大增长。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依据为增值额,而增值额与开发商的利润挂钩。“受宏观调控影响,如果房地产业利润空间变小,应缴纳的增值税也就随之减少。”该负责人认为,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的是变化的,土地增值税成为房地产业最大税种的提法并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