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我们的优势|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服务|法规库|加入我们|联系我们

255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获得三年内免征营业税资格 2007-04-25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络  ·发表时间:2007/4/25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免征营业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

 

255家获得三年免税资格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等255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47家取消免税资格

 

天津市民福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47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消其免税资格。取消免税资格的担保机构,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再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相关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