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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申请退税可手工审核商品编码 2007-04-26

·作者:佚名  ·来源原创  ·发表时间:2007/4/2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解决跨年度海关商品码申报问题的通知》。通知旨在解决一些地区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时遇到的2007年海关商品编码变更的商品在出口退税申报、审核时海关商品编码信息与海关报关单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经商海关总署同意,通知指出:税务机关在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对按照2007年海关商品编码申报而造成的海关商品编码信息与海关报关单信息不一致的,应认真审核,在排除其他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人工处理的办法通过运行。

 

相关法规链接:《关于解决跨年度海关商品码申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