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收入的未来走势,特别是其高速增长的势头能否持续下去,最终要取决于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程。”这一观点是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经济蓝皮书(春季号)》指出的。
从1994年开始的中国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现象,已经持续了13年。这期间,税收收入的增幅一再攀升,由最初几年的1000亿元上下,攀升至2000亿元、3000亿元、5000亿元和7000亿元。到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规模已经达到37636亿元。这个数字是1993年全国税收收入规模的9.14倍。而且,13年间的税收收入年均增幅(20.13%)几乎是同期GDP增长率(10.14%)的2倍。
蓝皮书认为,发生在过去13年来的中国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现象,不仅在中国,而且是世界上的一个特例。对于这一特例发生的缘由,难以用一般规律加以解释。
蓝皮书指出,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两个分析报告(许善达,2004;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2006)表明,中国税收的综合征收率,已经由1994年的50%上下提升至2003年的70%以上。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其征收率则已由1994年的57.45%提升到了2004年的85.73%,11年间提升了28.28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国税务机关拥有的“征管空间”巨大。正是由于拥有巨大的“征管空间”,才使得中国税务机关在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努力具有了令人刮目相看的“魔力”——税收收入由此获得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强大推动力。而“征管空间”的来历,要深入于现行税制层面,从其孕育与诞生的特殊背景中去探求。孕育并诞生于1993~1994年间的我国现行税制,至少打上了属于那个年代的三个方面的特殊烙印(高培勇,2006):
其一,严峻的通货膨胀。为应对当时高达20%以上的通胀率,要调动包括税制设计在内的几乎所有可能的手段。故而,现行税制的设计必须融入反通胀因素。如增值税,就要采用有助于抑制企业投资冲动、口径相对较宽的生产型税基。
其二,严峻的财政拮据。为扭转当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持续下滑势头,不仅要保证原有税负不减,而且要实现略有甚至较大幅度“增收”。故而,现行税制的设计必须在税制设计中渗入增收的因子,把拿到既定规模的税收收入作为重要目标。
其三,偏低的税收征收率。为保证既定税收收入目标的实现,就要在现行税制中植入具有抵冲偏低的税收征收率效应的因素。故而,现行税制的设计必须留有余地,“宽打窄用”。以“宽打”的税制架构,确保“窄用”的税收收入规模。
诸多方面的因素相交融,现行税制的格局也就大体奠定:在当时的背景下,即便只着眼于5000亿元的税收收入目标,考虑到抑热、增收以及征收率偏低等方面的实情,也需事先建构一个可征收10000亿元的税制架子。换言之,中国税务机关所拥有的巨大“征管空间”,事实上是现行税制在其孕育和诞生之时所预留下的。正是现行税制所具有的巨大的拓展潜力,把中国税收推上了持续高速增长的轨道。
蓝皮书由此得出如下判断:除非改变现行税制,否则,至少在未来的几年内,中国的税收收入,仍将会重复以往的故事。也就是说,中国税收收入的未来走势,特别是其高速增长的势头能否持续下去,最终要取决于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