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清理地方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坚决停止执行违规出台的税收政策
●严禁为税收掺水分,人为调节收入进度
●强化税收薄弱环节的征管,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记者5月17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提升全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提升“两个比重”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上缴税收作为评价企业效益的重要指标,以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成果;要组织力量对地方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认真清理,对违规出台的税收政策要坚决停止执行,对已经到期的税收优惠要及时恢复正常征收。
《意见》提出,各级税务部门要正确处理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加强征管与涵养税源的关系,千方百计把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如实反映到税收上来,并在提高税收质量上下功夫,坚决制止借服务经济或招商引资的名义乱开减免税口子的违法行为,不能为完成收入任务而违法征收,搞“空转”、“垫税”,掺水分,人为地调节收入进度;要加强税收薄弱环节征管,开展对纳税申报不正常企业的税收专项治理,加强对长亏不倒企业、零税负申报企业、低税负申报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商业超市的税收监管;要强化各税种管理,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加强征退税衔接,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意见》强调,要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混乱、发案率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偏低的地区,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要优化税务环境,深化税务公开,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为重点,坚持纠、评、建相结合,建立健全优化政务环境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