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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撰文:提升财政赤字前提是降低企业税负 2016-3-1

·作者:佚名  ·来源:凤凰财经  ·发表时间:2016/3/1  

229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近日发表学术文章《我国企业税负亟待降低》。一周前,他发表学术文章《可较大幅度提高我国财政赤字率》,盛松成表示,两篇文章一脉相承,降低企业税负是提高财政赤字的前提。

 

盛松成在《我国企业税负亟待降低》一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企业税率高企,税负增长快于收入,企业税负持续加重,小微企业尤为突出,企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地位不断下降,企业税负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由此削弱了我国经济的微观活力。应该对企业减税费、增补贴,有效落实结构性减税,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比例,为降低企业税负,尤其是小微企业税负提供空间。

 

盛松成指出,我国采用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总税率来衡量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总税率是指企业的税费和强制缴费占商业利润的比例。2013年,我国企业的总税率为67.8%,不仅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也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泰国和南非,仅略低于巴西。

 

最后,盛松成指出,降低企业税费,能激发企业活力。而拉弗曲线表明,减税不一定会降低税收收入,甚至可能增加。这是因为减税将给企业更强的创新激励,这种激励会提高经济福利,甚至增加税收,尤其是当减税应用于高税率的企业时。事实上,我国的实践也表明,税负下降未必引起财政收入下降。比如1994年我国进行分税制改革,当时反对的观点认为这实际上会降低税率,使财政收入下降,从而增加改革阻力甚至会使改革失败。但从实际效果看,分税制改革后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