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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企业偷税被罚 2007-05-28

·作者:李天君 陈俊峰 陈彪立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时间:2007/5/28  

原来免税仅指工缴费收入,其取得的废料收入应申报纳税

本报讯 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的某精密五金塑胶厂是一家具有十多年厂龄的“三来一补”企业,其工缴费收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免税企业却发生了偷税行为。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税务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补税、罚款近50万元处理决定。

据介绍,“三来一补”企业即境外来料、来件、来样加工装配及补偿贸易型企业,其收入主要是工缴费,为了扶持这类企业,国家对其工缴费免征增值税。但是,有一部分“三来一补”企业的财务人员不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错误地认为免税就是什么税也不用交,因此,对其所取得的废料收入不建账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导致企业偷税。

去年下半年,龙华税务分局专门针对“三来一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当税务人员进驻该精密五金塑胶厂检查时,该厂财务人员很不理解,认为他们是免税企业,怎么可能偷税?于是,税务人员一边检查,一边向其宣传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税务检查。

经过深入检查发现,该企业自2000年至2005年间,共取得废料收入600多万元没有申报纳税,偷逃国家税款共35万余元。

税务机关提醒该类企业:免税仅指工缴费收入,其它应税收入都应按时申报纳税,否则就构成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