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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中心专家:现阶段中国不存在激进减税条件 2016-7-27

·作者:佚名  ·来源:凤凰财经  ·发表时间:2016/7/27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第三研究室主任张俊伟近日在财新撰文表示,受制于已有的减税措施和财政收支压力,现阶段中国不存在激进减税的条件,税制演变的基本方向在于税制结构的优化,其中,房产税改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是值得关注的领域。

 

张俊伟表示,从鼓励“双创”、增加就业、激发经济活力的需要出发,可以探索实行随企业规模而逐步强化的阶梯式所得税政策。具体内容可以设想为:对微型企业,适用10%的所得税率;对小型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率;对一般企业,实行25%的基准税率。

 

另一方面,从行业角度看,全面推行“营改增”消除了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的状态,但也把制造业与服务业税收待遇不平等的问题集中暴露了出来。目前,中国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是17%,优惠税率为13%;而服务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11%6%3%(乃至零税率)。需要统一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以消除行业间税负不公、增值税税率过多的问题。

 

张俊伟表示,提供经济激励,推动个税征管模式转型。缩小收入差距需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实现横向公平的重要制度依托。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度以居民按时申报收入为前提。推动个人所得税由分类计征、代扣代缴向综合申报转型,需要建立相应机制,使大部分人能够从主动报税中获得好处!这也意味着就普通纳税人而言,综合征税的实际税负要低于分类计征下的税负水平。毫无疑问,这也是一种减税。

 

在税收之外,中国还有着规模超过万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量大面广,使用效率低下,缴费企业和个人对此反应强烈。并且,由于时势变迁,设立政府性基金的理由很多已经不复存在。应当大幅削减政府性基金,让利给企业和居民。

 

张俊伟表示,一些社会保险项目,存在缴费偏高、社保收费明显超过实际支出的现象,需要在科学测算实际资金需要的基础上予以调整。

 

对于近期热议的房地产税,张俊伟分析称,社会各界也把遏制房地产泡沫的希望寄托在推出房产税上,希望重建地方政府收入体系、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但政府拥有社会管理者和城市土地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具有通过统筹房产税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收入以实现收入最大化的强烈动机,房产税的推出反而有可能蜕变为加重居民负担的新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