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4日至5日,为期两天的二十国集团(简称“G20”)领导人峰会在中国杭州举行。G20是一个非正式国际对话机制,由20个全球最大经济体(包括19个国家1和欧盟)的政府首脑、财长以及央行行长参加。G20主席国每年轮换一次,中国于2015年12月1日接任G20主席国。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G20杭州峰会的主题是“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19个国家的首脑以及欧盟和欧洲理事会的主席均参加了会议。此外,其他8个国家2的首脑和8个国际组织3的负责人也作为嘉宾应邀参加会议。
在峰会结束时,G20领导人发布了联合公报,总结了峰会成果及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的行动计划。在本期动态通讯中,我们对涉及国际税收的一些事项进行探讨。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及包容性框架
首先,领导人们表达了对于旨在防止跨国公司进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全球项目(即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简称“BEPS项目”)的坚定支持。BEPS项目在过去几年中一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负责牵头。该项目探讨了许多国际税收问题,包括数字经济、混合错配安排、受控外国公司(即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简称“CFC”)规则、利息扣除、有害税收实践、税收协定滥用、常设机构(即permanent establishment,简称“PE”)规定、转让定价、披露激进的税收筹划和争议解决等。
2015年10月,经合组织就上述问题发布BEPS项目的最终报告。尽管许多报告提出的建议是“最佳实践”,然而转让定价相关的几项报告被称为“强化标准”,其中四项成为“最低标准”要求,所有项目参与国(包括G20成员国和经合组织成员国)必须实施:
• 有害税收实践:只要税收管辖地将其优惠税制(“专利盒”或“创新盒”政策)中的税收优惠与研发费用相挂钩,相关的优惠税制就允许存在。
• 税收协定滥用:该项要求各国在其税收协定或国内法中包含反滥用条款,综合采用利益限制规则(简称“LOB规则”)或一般性的反税收协定滥用规则(简称“PPT规则”)。
• 国别报告:作为转让定价文档税制规定的一部分,各税收管辖区必须要求总部位于其管辖区内的大型跨国集团提交国别报告,涵盖分国别的收入、利润、资产、员工人数和其他相关事项,并将该报告与其他税收管辖区进行情报交换。
• 争议解决:各税收管辖区必须确保其相互协商程序(简称为“MAP”)能确实有效实行。
领导人鼓励建立“包容性框架”,在该框架下,世界其他国家会平等参与BEPS议题下的正在进行的相关工作。截至9月5日,共有85个税收管辖区加入了该框架,另有19个税收管辖区承诺最晚12月加入该框架。参与包容性框架的成员管辖区将实施上文提到的最低标准。
税收透明度和税收情报交换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也欢迎在有效和广泛落实国际公认的税收透明度标准方面取得的进展。他们反复呼吁全球所有税收管辖区包括金融中心和历史悠久的“避税港”承诺最迟在2018年前实施自动情报交换标准,签署并批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他们批准了经合组织与二十国集团成员共同提出的关于识别在税收透明度方面不合作辖区客观标准的建议。他们要求经合组织向他们报告各辖区在税收透明度上取得的进展,并在2017年7月前准备一份尚未在落实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上取得满意进展的辖区名单。该方法类似于欧盟制定不合作辖区“黑名单”的做法。对列入名单的辖区将考虑制定防御性措施,例如,对支付给位于该辖区的实体费用征收预提所得税。
财务透明度被认为在打击腐败、逃税、恐怖融资和洗钱方面至关重要。近期泄露到公开领域的资料使公众强烈地意识到在公司、信托和其他法人实体的受益人认定方面的困难。二十国集团将继续就获取这些信息开展工作。
对确定性的全新关注
与之前领导人讲话相比,杭州峰会的联合公报提出了一个新口号,推动建立税收“确定性”。许多主要经济体,如德国、美国和日本担心BEPS项目可能导致更多不确定性,不同税收管辖区会以不同的方式实行新标准和强化标准。这在转让定价领域尤其明显,在该领域提出了“清晰划分交易”这一新概念。该新概念要求之一是对风险分配进行重新调整,风险要从那些仅在合约上规定承担风险但实际不执行风险控制功能的关联方向那些实际执行相关职能的关联方进行转移。虽然没有打算偏离既有分配原则,已经出现的趋势是对已有的安排有更严格的要求。
例如,经合组织在今年7月公布了利润分割方法讨论草案,该草案是经合组织继2015年10月公布最终报告的后续工作的一部分。该草案强调只有关联方之间共担风险时才适用利润分割方法。这解决了大家担心某些税收管辖区仅仅因为难以找到可比企业就采用利润分割方法的担忧。由于利润分割法通常需要复杂的主观判断,缩小该方法的适用范围可能会提高确定性。德国将接任下一届G20主席国,我们预计提高税收确定性将成为其后续工作的重点。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能力建设
一些观察家认为,BEPS项目主要涉及的是发达国家(如那些经合组织成员国)的税收关注点,而将发展中国家的关注点排除在外。4中国是新兴经济体,中国的关注点既有发达国家的角度,也有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因此,中国成为发展中国家建设税收征管和落实能力建设需求的代言人,也是为这些需求进行呼吁的领导者。例如,中国曾向非洲派出代表团培训和支持其税收管理工作。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表示支持税收能力建设的举措。例如,他们支持亚的斯税收倡议,该倡议代表了协助发展中国家重新建设他们的税收管理能力的承诺。另一个例子是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对在经合组织下设一个新的税收合作平台的认可。在该平台下,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将共同致力于开发技术协助项目的实施机制。该工作的主要初始成果是为发展中国家开发的一系列的“工具包”。这些工具包会解决他们特别关注的税收问题,超出BEPS项目范畴的问题。特别是第一个工具包将会提供针对间接转让离岸公司股份的税收建议、针对跨境税基侵蚀支付(如管理费)的方法以及针对通过供应链重组进行利润转移的方法。
中国和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
最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强调税收政策工具在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和包容性增长方面的有效性,以及税收确定性方面对于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益处,并要求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继续就促进增长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确定性开展工作。为此,中国愿作出自身贡献,成立一个旨在开展国际税收政策设计和研究的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