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国税局完成了对广州某公司反避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近2亿元,补征税款近9000万元,税款已全部入库。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单个案件调整税款最大的反避税案件。
据了解,由于我国在反避税领域起步较晚,相关工作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专职从事转让定价调查的税务机构和税务人才相对较少,一些涉外企业一方面利用中国廉价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以及享受各种税收优惠,赚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关联交易人为控制企业利润,把在中国赚取的利润转移出境,造成账面微利或亏损,以达到少缴甚至不缴税的目的。为此,广州市国税局积极调整反避税工作思路,在直属税务分局设立反避税专职机构,突出专业化集中管理优势,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经过不懈的努力,2006年广州市国税局反避税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调增税额从往年的几千万元增至1.5亿元。
据悉,外企避税案件几乎都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企业规模迅速扩张、营业收入不断增长,而利润水平一直在低位徘徊。广州某公司避税案就是其中之一。反避税专职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但利润却没有相应增长,反而处于长期的亏损状态,显然生产经营能力与获利能力极不匹配。经反避税专职人员初步分析后,税务人员将调查重点放在该公司与国内关联企业的产品销售价格上,进而发现该公司存在通过改变产品定价原则规避消费税的嫌疑。
在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后,广州市国税局正式立案进行调查,利用反避税集中管理的专业技术优势,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小组展开锲而不舍的反避税调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分析,与企业进行了十几轮的艰苦谈判,最终成功破解了企业试图针对境内各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不同税种的避税方案以降低集团总税负的一揽子“选择性避税”计划,并成功实施了纳税调整。
这也是广东省首例对消费税进行反避税调整的案件,为税务机关今后对应征消费税行业利用销售公司人为调控生产环节销售价格,规避消费税的行为进行反避税调整提供了可借鉴的指导性范例,同时促使企业切实意识到在转让定价方面存在巨大的税收风险、资金风险和信誉风险,从而积极主动规范自身管理,自觉依法诚信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反避税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反避税工作的措施,查处了一批避税现象比较严重的企业,维护了国家的税收权益。广州市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在此案的调查中精心组织,反避税专职人员在对大量经济数据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与纳税人谈判做到有理有节,最后高质量地完成了此案的调查。同时,也标志着广东省广州市国税局反避税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