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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决定从07纳税年度起对农村公交车免征车船税 2007-06-02

·作者:卢尧   ·来源新华社   ·发表时间:2007/6/4  

记者从安徽省政府获悉,安徽省决定从2007纳税年度起,农村公共交通车船享受城市公交同等的待遇,暂时免征车船税。

安徽省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主要是服务社会公众,收费较低。过去安徽省对市内公共汽车免征车船税,现在统一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都暂免征收车船税。

据了解,自安徽省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以来,建制村客车通达率为86.5%,农村公交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在农村公交事业领先的繁昌县,81个行政村近日全部开通农村公交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