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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7年起调整关税 2016-12-2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税务报微信   ·发表时间:2016/12/29  

 

日前,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711日起实施。

  

根据《方案》,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711日至2017630日继续实施首次降税,自20177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171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1771日起,将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关税调整将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继续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飞机用液压作动器、高分辨率硬盘式数字电影放映机零件、热裂解炉、天然软木塞等商品的进口关税。为丰富国内消费者的购物选择,还将降低金枪鱼、北极虾、带鱼、帝王蟹、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的进口关税。

  

另外,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2017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5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需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的自贸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