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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在线谈2017年打击骗税虚开违法行为 2017-2-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表时间:2017/2/27  

 

原标题为: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做客网站,谈2017年如何打击骗税虚开违法行为

 

2017224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一期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有效查处骗税虚开违法行为”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做客税务总局网站,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当前骗税情况介绍

 

主持人:近年来税务总局不断加大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成功查处了一批骗税、虚开重大案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骗税、虚开的严峻形势,营造了打击骗税和虚开的良好舆论氛围。您能具体谈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谢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大家进行网上交流。近年来,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各地税务机关在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有效查处了一批重大骗税、虚开案件,摧毁了一批职业化犯罪团伙和网络,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企业和人员,一定程度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特别是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税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税制改革进程中的风险点,紧紧围绕王军局长提出的“体制打骗、机制打骗、方法打骗”总体思路,按照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盘棋”的原则,依托系统上下和系统内外多方力量,做到打骗与打虚并举、打击与防范并重、检查与建制并推、总局和地方联动,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7年,我局将继续在七部委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依托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骗税、虚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为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网友823959: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指哪些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骗取出口退税主要是指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打击出口骗税税务总局去年做了这些工作

 

网友8239652016年,税务总局在打骗打虚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我局力求多角度创新,不断拓展工作成果,主要做法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在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我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成立四部委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和督导全国打骗工作。二是深化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精准筛选高风险案源,为精准打击骗税和虚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组建专业团队。我局在全国范围内抽调业务骨干组建20个工作组,派驻20个重点地区直接查处重点案件。四是全面检查取证。各地税务机关会同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通过案头分析和实地检查,找准案件突破口,全链条调查取证,确保案件查深查透。五是加强考核督导。通过定标准、细指标、划档次,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网友83592016年你们采取这么多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呢?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有效挽回国家税款损失;二是成功查处深圳“铁锹1号”和“铁锹2号”、上海成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河南南阳恒通光电公司骗税案、青岛赵圣云团伙骗税案等一大批典型骗税案件和广东“626”、厦门“708”、湖北“1208”、福建“1127”等重大虚开案件,有力打击了骗税虚开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及时治理整顿了医药、棉纺、服装、电子、家具、大宗商品交易等高风险行业税收秩序,化解了部分地区涉税违法案件高发频发的税收风险,有效提升了行业和区域企业的纳税遵从;四是进一步净化了外贸营商环境,对规范地区外贸秩序产生积极影响;五是宣传震慑效应持续增强。

 

网友823980:税务部门每年怎么确定查处的出口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需要强调的是,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一定是建立在科学选案、精准打击的基础上,它是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安全,维护外贸经济正常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税务总局每年会下发一批高风险企业下发各地重点检查,各地也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选案确定重点检查名单。在选案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科学构建骗税高风险企业数据分析模型,从海量数据中精准发现案源线索,实施有效打击。

 

骗税趋势:由沿海向内陆地区蔓延

 

网友823987:骗税一般都发生在沿海地区吧?我们贵州是不是没有骗税?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早年的骗税活动主要集中在报关出口、物流运输、金融支付等具有便利条件和优势的沿海地区。现在经济欠发达的内陆地区和偏远地区也陆续出现骗税的大要案件以及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恶性案件。骗税活动由沿海向内陆地区蔓延的趋势明显。

 

网友888888:只有私营企业才会骗税吧?有国企背景的企业不会骗税吧?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我们发现骗税涉案主体日益多元。不法分子之前实施骗税主要借用外贸公司作为平台,近年来生产企业也频频成为涉案主体,骗税行为有增加的趋势。不仅如此,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也开始被不法分子作为退税平台。

 

网友823991:虚开在哪些地方、领域比较高发?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在地方政府保护干预较多的内陆县乡和税源与税收征管人员数量不配比的沿海发达地区,虚开、骗税较为集中。涉农行业产生的“农产品票”、大宗商品、日用消费品批发行业产生的“富余票”、超额财政返还等形成的“优惠票”、变造海关进口缴款书信息形成的“进口票”往往成为虚开骗税票源,并向下延伸一系列虚开骗税问题。

 

网友82995:营改增后,哪些新增的虚开风险需要我们注意呢?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虚开在范围、领域、手段和方法等方面都会产生新的变化。特别是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等行业,成本核算复杂难控,供货单位零星分散,进项发票不易取得,存在潜在的虚开风险。目前,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已经发现相关行业有的企业存在虚开专用发票、虚抵进项和虚开普通发票问题。

 

网友240922016年税务、公安部门查获了多少起骗退税案?现在骗退税案有何特点?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2016年,全国税务机关在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有效查处一批典型骗税案件。从查处的案件分析,与以前相比,骗税、虚开活动主要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分布构成相对集中。不法分子较为熟悉税收法律、政策和管理规定,往往选择社会管理和税收征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实施骗税和虚开违法活动。二是作案手法更加专业隐蔽。随着国家持续加大治理力度,不法分子采取更加专业化和隐蔽化的作案手法,逃避监管打击。三是出现新的涉税风险。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业务等出口新业态蓬勃兴起,但有的企业防范税收风险意识不强、内控制度不甚健全,部分不法中小企业或虚开骗税团伙利用出口平台达到骗税的目的。

 

2017年稽查工作如何展开?有哪些亮点?

 

网友24038:请问文局长,新出台的稽查工作安排和以往有什么不同吗,有哪些亮点?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税务稽查工作将根据“瞄准目标、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勇于创新”的工作思路,确保完成堵漏增收目标,持续严厉打击骗税虚开活动,狠抓稽查改革举措落实,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稽查法制保障,打造高效廉洁稽查队伍。一是瞄准目标。瞄准提高稽查质效,运用集成思维,深化稽查改革,健全运行机制,强化行政处理,完善稽查方法,全面从严管理,提升队伍能力;二是突出重点。按照王军局长“收、防、减、查”的要求,坚决打击偷骗税,精准稽查严惩违法;三是深化改革。要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改革方案》为指引,一手抓改革,一手抓集成;四是勇于创新。按照王军局长“两升级一融合”要求,研究制定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指导意见,全面提升稽查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用数据说话,做稽查文章。

 

网友8240072017年,税务总局怎么组织打击骗税和虚开,会采取哪些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2017年,税务总局将继续紧密围绕“打、研、改、防”总体思路,按照“标本兼治、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完善制度”的要求,针对骗税、虚开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进行精准选案,以选派专案组和属地查处相结合方式,加大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今年我们将重点组织查处一批跨区域大案要案,对骗税、虚开的上下游企业实施全链条打击,进一步加大威慑力量,尽最大努力挽回国家税收损失,同时,抓紧研提防范骗税、虚开的相关政策、制度建议,力求从根本上遏制骗税、虚开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网友lyh8197:请问金三系统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有哪些新的手段?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在案件查办中,金三系统具有数据集中、便于筛查、高度整合和便于分析的优势,有助于我们提高稽查效率,加大骗税和虚开的精准打击力度。

 

其他热点问题

 

网友897221:为什么将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盘棋”考虑?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一般而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骗取出口退税的上游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实施出口骗税往往需要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查处虚开是实现骗税行为全链条打击的必要环节。打骗打虚不是割裂的,需要统筹考虑,协同打击,才能事半功倍。

 

网友823976:现在国家大力支持外贸发展,而税务总局开展打骗工作,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呢?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不矛盾。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决定,税务总局与相关出口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应注意防范出口骗税风险。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不仅不会阻碍外贸的发展,而且能够为出口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持正常的出口退税秩序,更好地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网友824013:作为纳税人,我们应该怎么防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一是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与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明细是否一致;二是认真核实开票公司信息;三是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最好不要用现金交易,也不要将货款支付到业务员个人账户;四是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凭证,如果在后续发现问题可以给税务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调查时提供依据。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能贪小便宜,保证全部业务的真实性。

 

网友824001:我们都知道,如果注销企业的话,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到各管理部门注销有关证件。但是据我了解,有的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后,为逃避缴纳税款,不注销,直接人去楼空了。这样是不是可以不承担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我们将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称之为走逃(失联)企业。201612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76),进一步明确了走逃户(失联)企业的判定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一旦被认定为走逃户,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作如下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网友803712:我听说税务总局建立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制度,一旦纳入黑名单,后果非常严重。我想请问一下,虚开、骗税行为也会被列入“黑名单”吗?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会。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8类纳入“黑名单”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部门联合惩戒。

 

网友824039:我想要举报一家企业虚开,我应该怎么做?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检举:1.书信检举:检举人采用文字材料或书写书信的形式,采取邮寄或来人送递的方式检举。2.来人检举:检举人以口诉或提供书面材料的形式,到税务机关进行检举。3.电话检举:检举人采用拨打检举电话的方式进行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