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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动漫开发企业 可暂减按3%优惠税率征收营业税 2007-06-0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表时间:2007/6/11  

湖南省委、省政府在2月13日下发的《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湘办[2007]16号)中,明确了我省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享受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

该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动漫产品和企业的范围及管理办法,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税前扣除后,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对适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的内资动漫制作投资项目,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财政部发布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所列商品外,海关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同时,省委省政府还规定,我省各级各部门要各级各部门要对动漫产品的税切实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共同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发展。其中,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负责落实国家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