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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调整钟电子表心出口关税税率 调整为10% 2007-06-1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表时间:2007/6/13  

为了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已组装的机械指示式完整电子表心进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已组装的机械指示式完整电子表心进口关税税率由现行的16%调整为10%.此次调税贯彻了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有体现了对钟表行业发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