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们一定积极争取进入试点范围,那样企业就可以把一些低端业务外包出去,腾出精力来发展高端市场了。”
据了解,日前召开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通过了《2007年各部门现代物流工作重点》。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将逐步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试点范围。
福建省物流学会副会长王健介绍说,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的规定,税务机关一般按照服务业5%的税率对物流企业全额征税;而实际上,不少企业为降低成本、强化核心业务,会将运输及仓储业务进行外包,但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又不能扣除支付给运输企业和仓储企业的这部分费用。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于2005年、2006年两次发文批准了195家企业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的政策。根据政策,实行试点的物流企业将享受到营业税差额纳税。即在交通运输业务方面,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仓储业务方面,试点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王健表示,试点政策对物流企业是一个解放。他说,目前我国的大部分物流企业只能简单地提供运输送货和仓储服务,而物流信息服务、物流成本控制等增值服务,尤其是物流方案设计及全程物流服务等更高层次的业务,则几乎没有涉及。“现在,物流企业一旦实行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企业就不会再有重复纳税的烦恼,可以把大量的低端业务外包出去,集中精力向高端服务领域挺进。”
福建汇丰物流有限公司是已获批的195家试点企业之一。据公司财务部陈经理介绍,自从今年年初被列入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后,公司的经营灵活多了。“公司可以放开手脚大力开展仓储业务,不用再为其中的外包部分营业收入能否扣除大伤脑筋了。而随着外包业务的不断增多,我们公司所能享受的实惠也将会越来越多,利润空间将进一步提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首批试点范围内的很多企业,去年已将在税收方面节省下来的资金,部分或全部用于新设备的添置及公司内部信息化的建设。一些物流企业还尝试着在信息服务、物流成本控制等增值服务领域开展业务。
正在准备积极申请试点的福州长平物流有限公司的财务孙经理介绍说,如果企业能被批准为试点企业,他将考虑把现在由自己经营的运送、仓储等低端业务外包出去,不再和小企业“抢”饭吃。同时,把企业的资金投入到物流方案设计及全程物流服务等更高层次的业务中去,争取把企业做大做强。
同样持积极态度的还有福州大裕仓储有限公司。该公司财务部石经理表示,虽然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对他们的影响并不明显,“但我们的业务不断扩大,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业务分包出去的情况,如果能成为试点企业,今后企业发展的空间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