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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名税务员玩忽职守 造成税款损失5400万 2007-07-1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税务经理人  ·发表时间:2007/7/11  

      平谷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税收专管员王成立伙同刘海龙,在6家公司向平谷区国家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540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目前二人已被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向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间,王成立和刘海龙违反税务机关关于纳税评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的相关规定,在受理纳税申报时不认真检查申报材料,对应该进行纳税评估的企业不评估,对稽核比对异常的海关票应该进行核查分类的不核查分类,导致6家公司在向平谷区国家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使用了250余份虚假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进项税款,造成税款损失540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6家公司分别是北京明波驰科科贸有限公司、北京华业万达经贸公司、北京鑫盛世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东万鸿志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慧通富盛科贸有限公司和北京科瑞斯特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涉及此案的这6家公司的相关人员因虚开海关代征进口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行骗税也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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