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7年8月14日前(含当日)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利息税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利息税具体计算方法,则是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于外籍人员的储蓄存款,属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的利息所得,按照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征收利息税;属于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的利息所得,根据国民待遇原则,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高于此次调减后的税率的,应适用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