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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两国签订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2007-11-16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络  ·发表时间:2007/11/16  

  中韩税务局长会议于2007116在韩国首尔召开。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和韩国国税厅次长韩相律在会上共同签署了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钱冠林表示,对此次与韩国国税厅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感到十分高兴,希望两国税务当局继续保持紧密的合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今后会更加关注韩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对韩资企业的预约定价申请给予积极支持。

  为了签署该预约定价安排,中韩两国税务当局分别于20065月和20078月在北京和首尔举行了两轮双边磋商会谈,最终于今年10月达成了一致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的预约定价程序为预先解决转让定价调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方法,使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方法更具有确定性,从而减轻纳税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