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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年收入超12万 元旦起申报个税 2007-11-2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时间:2007/11/20  

 

 北京市地税局昨天下发通知,新一年度北京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将于明年元旦开始,与今年相比,来年的个税申报政策没有变化。

通知表示,明年个税申报依然是从1月1日起至3月31日结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此前规定,一年度内,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等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个税,均需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据悉,今年北京市共有25.5万人进行了年所得超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申报表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中,列出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个申报事项,这一信息被一些媒体误读为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前兆。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予以辟谣。

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昨天再次表示,与以前的申报表相比,修订后的表格没有实质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