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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网上交易避税引起税务部门关注 2008-02-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时间:2008/2/2  

     最近,著名的家纺品牌富安娜发布“白皮书”,宣称网上出售的富安娜床上用品绝大多数为假冒伪劣产品,富安娜强调指出,网上“没有一家是真正经过富安娜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并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富安娜产品时提高警惕。富安娜事件的不仅引发了网上交易诚信危机的讨论,同时也让逃税这个C2C的老问题再次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网上交易避税行为已经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北京市国税局相关人士称,到目前为止,主动到税务部门申报交税的网商寥寥无几,北京市国税局进一步指出,还有另外一种新式逃税更为严重。因为一些人在从事网上交易的同时,可能还有自己的实体店和实体企业,“通过网上交易转移实体销售收入的现象也很多”。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王汝林认为,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因此,加强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势在必行。按规定,个体商户的增值税税率为4%,而不同的经营范围则有不同的起征点。如果网下需要执照,那么网上同样也需要;如果网下需要纳税,那么网上同样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