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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逃税门” 谷歌承认“迟延缴税” 2008-3-26

·作者:佚名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表时间:2008/3/26  

3月20日,针对在中国地区涉嫌逃税的事情,谷歌中国发表声明予以回应。

谷歌发出的声明中显示,其在中国未存在逃税行为,先前广为诟病的“涉嫌漏税”实为缴税延迟。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谷歌“逃税门”事件凸现出了中国网络税收体制的很多“真空”地带。

回应“逃税门”

谷歌声明表示,在交纳税金的过程中,与相关税务部门进行了征询,以确定其在中国适用的税则,其间延误了交纳期限,但公司已经交清了应为员工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所有相关费用。

声明未有提及谷歌中国区总裁李开复本人涉嫌漏税的相关情况。

在2007年底,曾有媒体报道有关“谷歌涉嫌漏税”一事。当时,谷歌官方曾多次辟谣并否认漏税一说,此次谷歌虽然声称未“漏税”,但首次公开对外承认谷歌曾因某种原因“延迟缴税”。

昨天,有消息称,北京市税务局已对谷歌及李开复展开调查,李开复涉嫌在个人收入所得方面漏税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对此,谷歌在声明中未作正面回应,只是描述成“谷歌与相关税务部门进行征询”。

据称,此前在2007年,业界便有传闻称谷歌中国被举报在2002年至2006年的5年间一直存在漏税的严重问题,谷歌公司涉嫌漏税数亿元人民币。而此次是税务部门在对谷歌展开调查的同时,顺带发现了李开复个人的漏税问题。

对此,有知情人士称,李开复被卷入偷税丑闻完全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而有关媒体所提到的500万元税款是谷歌中国几十个员工补交的额度,并非李开复个人的税款。

被拷问的网络税收体制

有深谙税务的人士分析,谷歌涉嫌的漏税事件可能和谷歌这样高科技企业的期权奖励机制相关,而李开复所补交的税款应是此类收入的相关税款。他猜测,谷歌中国公司此前可能是在李开复期权收入上未代扣代缴。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谷歌“逃税门”事件暴露出了中国网络税收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多“真空”区域有待跟进:是否可以把一个网站定义为征税单元?是否以公司董事会设立地作为纳税所在地?

事实上,谷歌所遭受的质疑并非个案。对税务部门而言,互联网在表现出具有颠覆性的工作模式革新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挑战。

对于谷歌面临的问题,税务专家表示,按照中国的相关税法,个人所得税应由单位代扣代缴,且在发放个人薪资时由税务部门定期扣除,因此“企业对中国税法不了解,延误缴纳期限”的说法颇为特殊。

另根据实际操作,一旦单位出现滞纳,税务部门会定期发放追缴通知,并收取滞纳金。因此如果个人所得税存在滞交或漏缴,不仅纳税人,甚至所在单位都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