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全国有162家软件企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地)通过审核被认定为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这些软件企业将获得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其中,福建省有3家软件企业榜上有名,分别是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和厦门东南融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据了解,凡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果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也视同软件企业,同样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税率比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还要低5个百分点,也低于新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享受的优惠税率,这将鼓励并推动骨干和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