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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相关解答 2008-12-2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地税热线  ·发表时间:2008/12/22  

问:什么情况下印花税需要汇总缴纳?

答:根据京财税[2004]225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因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问: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怎么申请?

答:根据京财税[2004]225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方法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告知主管税务机关,并确定汇总缴纳应税凭证类型。缴纳方式一经选定,在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内(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改变。

问:汇总缴纳印花税的装订要求?

答: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将核定期限内汇总缴纳的凭证按其书立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纳税人应自制汇总交纳封面,与汇总缴纳凭证一并装订。封面项目内容应包括凭证份数、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缴纳日期、缴款书票号、实际完税金额、记帐凭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