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我们的优势|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服务|法规库|加入我们|联系我们

数项惠民新规2月起实施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 2009-02-01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发表时间:2009/2/1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2月1日起,我国又有一批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将正式实施,通过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努力保持经济增长,同时也为百姓带来新的实惠。

拉动农村消费 “家电下乡”向全国推广

去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从2009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从10多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同时,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需求从中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

海关要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减免税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政府在刺激消费、增加投资、减免税费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保持经济增长。由海关总署公布的《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以及海关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全国实施

中国保监会日前介绍,“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自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届时它将与去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