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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 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5% 2009-02-06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络 ·发表时间:2009/2/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从
2009
年
2
月
1
日起
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
14%
提高到
15%
。
据悉,这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
,
我国第三次提高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
2008
年
8
月
1
日
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
11%
提高到
13%
。
2008
年
11
月
1
日
起,又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14%
。专家认为,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出口和吸纳就业,促进纺织工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