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为统一全市政策执行口径,方便纳税人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避免纳税人重复申报,对同一纳税人需要办理企业重组改制等涉及多个区县契税征免审批业务的,其减免税审核工作改由市局统一集中办理。各区县地税局只需根据市局对该减免事项的审核结果,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直接为纳税人办理契税征免手续,而不再进行程序性审核。二是利用市房屋管理部门网上签约数据和契税条形码扫描技术,地税局在办理房屋交易契税征免手续时,只要求纳税人提供房屋管理部门网上签约系统生成的带有条形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或带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纳税申报表》,而不再留存房屋买卖合同,从而大大简化了纳税人契税申报的资料。
据了解,通知发布的四月份本市地税部门将照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