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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可公开对外交易 2009-07-17

·作者:程彩清  ·来源中国税网  ·发表时间:2009/7/17  

据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6日分别与北京产权交易所签署《合作协议书》,依据协议,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平台将正式在北交所建立。今后,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望在这一平台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程序统一进行。

协议规定,北京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需处置的国有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动车,单价原值10万元、批量价值原值20万元以上的资产,必须进场交易。北京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以政府部门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进场交易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