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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整合企业信用记录 推信息共享 2009-09-04

·作者:康宁  ·来源新华网  ·发表时间:2009/9/4  

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通报了中国海关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情况。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全国海关深刻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海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海关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推进诚信兴商工作。

 

目前全国海关已有AA类企业1230

 

《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根据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包括物流货代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按照企业守法和信用度自高向低的顺序设置了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其中对AA类企业还增加了贸易安全要求,而且必须通过海关验证稽查。

 

据统计,截止20097月,全国海关共有AA类企业1230家,A类企业19068家,B类企业587844家,C类企业1080家,D类企业390家。

 

下一步工作将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及诚信兴商工作要求,海关总署一如既往大力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积极参加、主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兴商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