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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或添“罪状” 被疑三年偷税10亿 2009-10-13

·作者:佚名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发表时间:2009/10/13  

930,公司公告称,2007年财报中子公司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差错,公司已在2009818披露的2009年半年报第1819页进行了更正披露。

 

上述数据的更正披露,不会影响公司2007年财报披露的其它财务数据。

 

923,证监会通报指出,五粮液涉嫌三方面违法违规: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二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三是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等。

  

五粮液上述公告承认了证监会指出的三条“罪状”之一。

 

不过,近日,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爱文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从消费税的计税收入与酒产品的成本、利润之间的关系发现,五粮液三年至少存在偷税约10.11亿元嫌疑。”如果此条“罪状”成立,那将成为五粮液的第四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