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月,辽宁省国税局共办理出口退税150.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52亿元,增长4.5%。
据悉,辽宁省国税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核周期,努力做到当月受理,当月审核审批,当月送缴国库,及时将退税款退付给出口企业。对一些单笔申报退税额度较大的,实行即报、即审、即退;对一些外贸企业稽核、协查信息滞后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批办理退税,再使用稽核比对信息进行复核的做法。该局还充分发挥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作用,目前出口企业上线率已达100%,解决了出口企业多次往返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