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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观税负高于美国日本 已超过30% 2010-1-21

·作者:佚名  ·来源生活日报  ·发表时间:2010/1/21  

虽低于高福利国家水平,但远超20%的名义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中国修订后的GDP(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为31.4万亿元,2009年的GDP增速按照8.3%计算,将达到34万亿元。如果按10万亿元的政府收入计算,宏观税负将近30%。

 

财政部日前公布,2009年的财政收入预计达到68477亿元。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将政府收入划分为预算内收入和收费罚没、土地出让金、探矿权和矿产开采权拍卖及出让、社保费、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彩票发行等方面的收入。周天勇估算,除了6.8万多亿元预算内收入,2009年的社保收入参照2008年的1.3万亿元、收费和罚没收入大约1.5万亿元,仅这几项政府收入就近10万亿元。对此数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也认为,学界估算政府预算外收入大致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50%到60%,按此计算,政府2009年的收入规模应该是接近10万亿元。

 

按照此数据计算,中国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已超过30%,远远高出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左右的名义水平。虽然这个税负比例低于丹麦、奥地利等欧洲高福利国家的水平,但高于日本和美国的25.5%和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