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改革形成的财政体制不完善是造成地方财政困难、债务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其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还不如改革分税制。
16年来,分税制改革的推进皆因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而举步维艰,尽管其备受瞩目。
这一次,“两会”代表们并没有明确而直接地提出分税制改革,但在经历了上一年度地方融资平台的疯狂举债后,社会各方对地方债务问题的关注有可能逆向推动分税制改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乔新生就认为,与其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还不如改革分税制。因为地方政府所面临的财政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事权分配上不合理所造成的,即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中只占30%左右,却不得不负担教育统筹、医疗保障等60%的公共产品开支。对此,发债只是治标而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