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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项评估严查境外佣金支付 2010-4-2

·作者:徐云翔  ·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表时间:2010/4/2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国税局在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中,发现某企业单方编造虚假合同对外支付佣金,最终责令该企业补缴企业所得税53万元,加收滞纳金5万元。

 

近年来,跨国贸易快速发展,居间介绍、中介服务越来越多,佣金已成为对外付汇的重要类型。按规定,佣金属于免税项目,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因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税务机关往往是事后才能发现问题,税收管理难度加大。

 

宿迁市国税局着力加强佣金合同的备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佣金支付的专项评估工作,严查少数企业把应征税的对外支付项目伪造成免税的佣金项目向境外支付,以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