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企业在汇算清缴中自核自缴的主体地位,将受理申报、审核退税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后,避免长期占压企业资金”,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服务质量,最近,北京市国税局按照“汇算前加强受理申报审核,汇算中规范退税,汇算后重点评估”的退税管理思路,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的审核,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管理。一是规范税务机关内部退税管理要求和相应操作流程,通过采取减化内部审核资料、优化审批流程、开发退税辅助程序和落实大额退税企业的重点评估工作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退税管理工作。二是通过规范企业退税申请资料的格式和内容,将目前纳税人手工填写《退款申请书》,统一为纳税人在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将《退款申请书》作为附报资料,通过IC卡或互联网直接传送税务机关,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程序,将《退款申请书》与《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勾稽,实现系统的自动审核校验,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