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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提高免税线 由11340元调至12303元 2010-8-10

·作者:骆智冕 许曦原 王凌  ·来源新快报  ·发表时间:2010/8/10  

    住房公积金提高免税线

由11340元调高至12303元

今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都作出了调整,那住房公积金个税免税标准(下称“免税线”)是否也将相应提高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这一最高免税缴存基数由去年的11340元调高至了12303元。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限额标准。

广州市统计部门日前公布的200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01元,据此计算,2010住房公积金免税线也调至12303元/月。新调整的政策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