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页|我们的优势|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服务|法规库|加入我们|联系我们

预算法、车船税法未列入此次人大常委审议内容 2010-8-26

·作者:厉征  ·来源中国税务报社  ·发表时间:2010/8/26  

原计划本月提请审议的预算法修正草案和车船税法草案将推迟审议。记者日前获悉,在823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确定的议程中,曾被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列为本次会议审议内容的预算法修正草案和车船税法草案并未出现,这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推迟审议这两部法律草案,预算法修正草案和车船税法草案仍在积极研究制定和立法准备中。

 

对于上述立法项目推迟审议的原因,有关立法专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仅在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中起到指导性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立法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则和程序,同时立法部门需要就法律草案条文征求各方面意见。此外,立法工作进程还有可能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及某些突发事件的影响,因此,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已对立法项目的审议时间作出原则性规定,但仍可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有关立法专家指出,现行的预算法是国家组织预算收支、管理预算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然而,由于体制转轨时期,利益调整的难度以及制度设计的一些问题,尤其是观念上残存的障碍和误区,使得已经施行16年预算法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近年来各界要求适时修订预算法的呼声日渐高涨。但是,由于预算法的修订还牵涉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的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等一系列难题,预算法修订的难度要远大于其他立法和修法项目,因此,预算法在修法过程中遇到一些阻碍和波折也是很正常的。立法部门对现行预算法的修订将是渐进式的,成熟一些,修订一些,尽管当前预算法的修订被短暂推迟,但相信立法部门会加快立法进度,争取让预算法修正草案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