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已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上报国务院,将很快批复公布。
据悉,该文件对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事业作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社会资本兴办的医疗机构若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将免征营业税;若其税前利润用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将免征企业所得税,但若用于分红或发奖金,则将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前在10月27日的医改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强调建立富有活力的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