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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西兰签免双重征税协定 2010-12-3

·作者:佚名  ·来源第一财经网  ·发表时间:2010/12/3  

香港与新西兰签订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协定,这是香港签订的第17份同类协定。

香港与新西兰签订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协定,这是香港签订的第17份同类协定。财政司司长曾俊华12月1日在奥克兰与新西兰副总理兼财长英格利希签署了上述协定。曾俊华表示,该协定可鼓励香港和新西兰的投资及人才交流,从而加强两地的双边关系。

在该协定下,香港的公司从当地设立的常设机构所得的利润,如果源自香港,在新西兰所缴纳的税款,将可根据香港的税务法例,从香港所征收的相关税项中抵免,避免双重征税。

香港居民在新西兰收取并非源于在当地所设常设机构的股息收入,向新西兰缴交的预扣税会降至15%;符合特定资格的受益人的预扣税率更会降至5%甚或0%。

香港居民于新西兰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率会以5%为上限;新西兰向香港居民征收的利息预扣税率将降至10%。

该协定生效之后,将取代现时提供同样优惠但仅限于空运业务收入的有限度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协定亦不影响现时有关航运业务收入的互惠课税宽免所提供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