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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促化企治污箭已上弦 2010-12-1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化工报  ·发表时间:2010/12/16  

近日,环保部门权威人士透露,环境税征收方案已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环保部三部门一致通过,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此税改方案有望明年出台。据悉,因此税种影响面较大,稳妥起见,首批环境税开征仅含硫税和污水税。对此,专家表示,环境税的开征,将促进我国环境治理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相关企业尤其是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以税治污、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已势在必行。

近年来,征收环境税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递交提案,首次呼吁尽快征收环境税。宋林飞表示,据预测,从2010年到2030年,中国人口增长、资源和环境压力将达到最大值,环境费税改革势在必行。实施多年的环保收费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拖欠收费、监管不力、地方保护、恶意拒缴等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如在今年5月环保部对上市公司例行环保督查中发现,新疆一家企业拖欠排污费竟高达上亿元。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环境资源税收体系研究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表示,环境税的征收可能遵循分步“费改税”的路径,也就是初期先对排放量大且相对稳定、征收也比较容易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废水污染物等实行“费改税”,其他污染物排放仍按原规定征收排污费。

环保治理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江苏省,对于环境税的开征做出了积极探索,已在今年下半年成立课题组进行环境税的研究论证。据课题组负责人、省地税局朱春燕处长介绍,“费改税”后,此项税种将由税务机构代替环保部门征收,行政色彩有望随之淡化,而且,相比排污费一般仅针对产业链末端环节征收的做法,税收的征缴环节则较为灵活,可以同时对生产、消费等多个环节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