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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崮委员呼吁:推进资源税改革 理顺税费关系 2011-3-11

·作者:史晓龙 厉征 张剀  ·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表时间:2011/3/11  

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都会呼吁尽快实行资源税改革。2010年,资源税改革在国内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试点推出,欣慰之余,刘克崮委员坦言自己对现状仍不满意。面对本报记者采访,他再次呼吁继续推进资源税整体改革,扩大改革的地域范围和产品覆盖范围。

  

刘克崮表示,2010年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后相关企业资源税支出仅相当于其利润总额的5%~7%,企业可以承受。在肯定成效的同时,刘克崮也指出当前资源税改革存在的不足。一是地域范围小,全国大部分地区尚未实施,产品范围窄,仅涉及石油天然气。二是税费关系尚未理顺,收费项目种类繁多,定位不清晰,缺乏规范性、稳定性、统一性和公平性。针对存在的问题,刘克崮建议国家采取扩大地域范围和扩大产品范围两条线、分别梯次推进的方法加快推进资源税整体改革。

 

首先是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扩大至全国。建议在今年41~71之间择机推出。在刘克崮看来,此项改革对相关企业和物价的影响不会太大,理由一是近年来石油行业利润丰厚,提高的税负在相关企业可承受范围内;二是我国原油价格与国际接轨,成品油和天然气又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税收不是影响石油天然气价格的主要因素。

 

其次是在新疆将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可定为5%。这项改革可在今年下半年适时推出。刘克崮建议,对发电用煤可仍按原先的政策计征资源税,待将来时机成熟时与电力价格改革一起统筹考虑。

 

   最后,刘克崮还特别强调,资源税改革要与相关配套改革同步,重点是取消各地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与煤炭相关的收费基金和行政事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