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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祺华:将免征利息税纳入立法 2011-3-16

·作者:于呐洋   ·来源中国网  ·发表时间:2011/3/16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主任段祺华在今年的两会上带来了一份提案,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免征利息税纳入法律范畴。

  

我国老百姓传统的理财方式就是把钱存到银行里,然后盼着拿到利息。我国国民储蓄率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居于世界各国之首。1980年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储蓄存款利息为免税项目;1999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储蓄存款利息应缴纳20%的所得税;20076,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决定停征或减征利息税。根据上述授权,国务院修订了《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决定从2007815日起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5%税率征收利息税。200810,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0810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段祺华认为,自2008年利息税免征的规定实施以来,该政策取得了初步成效,符合现阶段社会的经济发展方向。同时,由于我国经济近阶段的发展趋势已基本明朗,免除利息税的政策对于我国将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免除利息税的政策在法律中得到体现,增强人们储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