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日常检查工作,并同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日常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地税字[2011]53号)。
日常检查的内容范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税收日常检查。包括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餐饮业、服务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煤炭行业、广告业、中介机构等行业。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核查申报情况、发票管理与使用情况。在检查发票、查账过程中可以使用“识读笔”查验发票的真假。检查户数比例由各盟市局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二是管户管理检查。包括税务登记、非正常户、漏征漏管户、注销、停歇业、挂靠户清查、个体税收定额变化和发票使用情况。
2011年度税收日常检查分三个层次组织开展:各旗县区局按照检查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盟市地税局适当时间组织对各旗县区局进行抽查,对每个旗县局选择不少于3户重点税源户进行重点检查,同时组织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自治区地税局适时组织对各盟市地税局的重点抽查及日常检查督查工作。
2011年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
2010年度至检查期期间的税款缴纳情况,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材料报送要求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要报送两个材料,一是本地区开展日常检查的综合材料(包括本盟市组织开展的互查工作情况)和2011年税收日常检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及管户管理)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要全面、具体,报送的数字要真实、准确,同时要针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税收行业管理建议和措施,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二是每个盟市局至少要报送1个典型案例,并要求盟市局对案例进行分析评估,对每个案例提出分析评估报告作为案例附件。各类材料务必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