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民高度参与税改的风口浪尖,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近日发布《中国税收风险研究报告》,再次对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发出了“过高”信号。
此前,包括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咨询公司等都公布过关于宏观税负水平的测算,由于选择的测算口径各不相同,得出的结论也各不相同。
上述中央财经大学《报告》指出,按照包括税收在内的各类政府收入的全口径计算,中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高于大多数中上等收入国家。
非税收入拉高宏观税负
据社科院财贸所财政室研究员汪德华介绍,计算宏观税负的口径至少有四个,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最小口径)、税收收入加社会保障费收入占GDP比重(小口径)、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社会保障缴费收入占GDP比重(中口径)、全口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大口径)。
按照最小口径计算,2010年中国完成税收77390亿元,占同期GDP比重19.4%,比2007年的17.8%上升近1.5个百分点。对比经合组织(OECD)21个国家2007年同样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平均比重为26.9%,则中国的税收占比低于国际水平。财政部亦主要按照这个标准解释“中国的宏观税负实际偏低”。
而按照小口径计算的税负水平则更低,2007年,上述OECD国家的社会保障税占GDP比重由1965年的5.4%上升到了10.1%,而人社部公布的中国2008年五项社保基金占GDP比重仅为3.9%。“社保收入占GDP比重偏低是中国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对此汪德华解释。
抬高中国大口径宏观税负水平的“功臣”是各种明目繁多的非税收入——各种预算中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预算外收入等。《2011年预算报告》中显示,中国2010年各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五项社保金收入共计54987亿元,占当年GDP比重13.8%。
宏观税负水平过高?
对比之下2007年26个OECD国家非税收入占GDP比重的加权平均值仅为5.4%。上述政府性基金中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有15644亿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以及补助征地农民支出,除去这一块的才为政府净收入,再加上公共预算收入的83080亿元等,2010年全口径政府收入为122423亿元,占GDP比重30.7%。
汪德华表示,我国目前总体宏观税负水平与韩国的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基本相当,但韩国2010年人均GNI(国民总收入)为2.0759万美元,中国2010年人均GDP水平约为4500美元,考虑到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差异,中国目前的总体宏观税负水平并不低。
税收高增长的制度因素
除了非税收入,近年来税收收入的高增长,也存在制度性因素。
上述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家介绍,国内现行税制在其诞生时就预留了很大的“征管空间”。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为了保证既定税收目标的实现,在税制的设计上留有余地,从而使得法定税负和实际税负在1994年税改时形成了巨大的差距。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表示,税收收入高速增长其实就是在缩小这个差距,“依靠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征收,税收同时从经济增长和征管空间中获得增长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