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被誉为新时期我国草原保护建设和牧区发展的“大政策”,2011年起正式在全国8个主要牧区省份实施。这项名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政策,目标是使全国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牧区可利用天然草原的生态保护功能得以恢复;牧区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转变,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牧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牧民收入水平稳定提高;草原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建立,牧区人口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专项资金136亿元,用于实行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牧民生产性补贴等。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的话说,“这是建国以来在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安排资金规模最多、覆盖面最广、补贴内容最多的一项政策。”这项政策将涵盖我国37.1亿亩草原,惠及千万牧民。
我国是世界上第二草原大国,拥有天然草原近60亿亩,相当于耕地面积的3.2倍、森林面积的2.3倍。草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发展草原畜牧业,关系畜产品供应和农牧民增收,关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制定出台惠及千万牧民的好政策
政策在共识中形成。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内蒙古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增加惠民补贴提高牧民收入的建议》,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两会”后,这项建议与李其其格、吴泽刚、色音图三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同类建议一起,被全国人大合并为《关于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的建议》,并确定为当年的重点办理建议,由财政部牵头承办。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谢旭人部长多次批示,要求有关司局认真研究办理。为尽快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多次带队赴宁夏和内蒙古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提出了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并经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