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理的个税制度 免征额仅仅是其中一方面
一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话,免征额恐怕仅仅是其中一方面,还有其他的要素要调整。比如集聚的问题、边际税率的问题、征管的问题等等。再一个就是免征额里面也考虑到其他的扣除是否要考虑的问题等等,而不仅仅是这么一个免征额的问题。税制改革是一个逐步的问题,我们现在觉得好像调整得不过瘾,很多人觉得这次调整得不过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想法是希望一步到位,实际上个税改革很难一步到位,任何改革都是渐进的,如果要一步到位,推翻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重新树立一套新的东西,那恐怕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了。而且你没有实践的经验完全换一套新的来操作可能适得其反,可能你设计得很好、动机和目标很好,但是你可能很难做到,如果做不到这个效果可能就走向了反面。所以我们在设置税制的时候要考虑到中国现行的社会条件下,整个征管水平等等条件的约束下怎么能做到,而不仅仅是我们能想到的。仅仅是想到那是比较容易的,但是针对于我们13亿人口的这么一个巨大的国家要做到还是很难的。
将来可以考虑个税免征额与CPI挂钩
我们国家搞的是综合扣除,这里面就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把它综合到一起了,这也就大大地简化了。比如这次免征额里就考虑到现有的生活成本,考虑到你现在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实际上这里面同时也考虑到了物价的可能变化因素,包含这些东西在里面。所以我们从800调整到1600,从1600调整到2000,现在又调整到3000,这里面是包含了物价的因素在里面,之所以没有像国外一样按照一个年度和一个指数的东西挂钩也体现了这个因素。那在形式上是否一定要做到在免征额里面把物价上涨因素指数化,将来也是可以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