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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文化走出去 三大主线挖掘传媒股机会 2011-5-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发表时间:2011/5/27  

日前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出台了一些对文化“走出去”的支持政策。财政资金方面,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给予出口绩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给予补助。利用中央外贸发展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出口企业,在境外参展、宣传推广、培训研讨和境外投标等市场开拓活动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政策支持文化“走出去”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近期挂牌成立。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的要求,财政部会同中宣部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确定以财政部、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有限公司作为联合发起人,采取有限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方式,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鼓励类文化产业范围将扩大,从2007年的8项扩展到15项左右。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以及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文化等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将纳入鼓励类产业范围。

 

   此外,南京将诞生首批“三网融合”服务提供商;济南规范优先数字电视收费;广告也将首次享受家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