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天起早贪黑忙碌的小摊小贩来说,每个月几百元的营业税是一笔不小的压力。不过,今后月营业额不足5000元的个体户,将不必再为这笔费用烦恼了。记者昨日从广西地税部门了解到,7月1日起广西将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从月营业额3000元提升至5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日前,自治区财税部门出台了《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从7月1日起,广西个体工商户(个人)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从月营业额3000元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这意味着,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就不用缴纳营业税了。
“起征点从3000元提升至5000元,对于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个体户来说是件大好事。”昨日,听说了新的税收政策,在南宁市建政路经营一家小吃店的老板高兴地说,营业税起征点提到5000元,一年下来他就可以少缴几千元税。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原来3000元起征点计算,如果一个月营业额为4000元,应缴纳营业税200元(营业额4000元×税率5%),一年下来就是2400元;调整起征点后,这部分税就不用缴了。
据悉,此次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受益者主要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将涵盖交通运输、建筑业、文化体育、娱乐和服务等行业。据测算,新税收政策实施后将惠及广西个体工商户(个人)3.7万户,每年减轻个体工商户(个人)营业税负担1.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