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闽政办[2011]157号),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
调整后,网吧、游戏机营业税税率为20%,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为10%,其他娱乐业项目营业税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