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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改提速 地税每年或多收200亿 2011-7-21

·作者:李泽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时间:2011/7/21  

719,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改革。至此,推进环境资源税改和优化产业结构等其他措施一道,成为“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呼吁10多年的环境税改革,正在提速。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环境税的征收方案早已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通过,目前已经上报至国务院,等待适时推出。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环境税的征收,初始额度不会太高,大都是从排污收费转化而来。全国每年至少能征200亿元,这些税收收入将主要归地方财政所有。

 

但是,对于征收环境税在节能减排中的实际作用,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并不乐观。

 

每年征税200亿元

 

在减排压力加剧的现实面前,被称之为“生态税”和“绿色税”的环境税,呼之欲出。

 

马中告诉记者,我国环境税的征收,与国际上采用的“污染者付费”原则一致,将对排放废气和废水的企业进行征税。据了解,环境税的征收仍然遵循“费改税”的路径,一开始先对排放量比较大且征收比较容易的污染物进行征收,“主要为二氧化硫和废水两种”。

 

而收税手段,受制技术可行性的影响,先期依靠环保排污收费的监测系统收税。

 

税率方面,开征初期税率设计可能比较低,测算下来,相关税负水平基本与目前的排污费相当。目前,全国每年的排污费所得大约有200亿元,马中表示,全国环境税收的总额与此类似,至少在200亿元。

 

正因如此,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开征环境税的象征意义可能大于实际意义,初始阶段并不能刺激排污企业的减排动力。但从长远来看,税收影响会慢慢显现。在马中看来,每年200亿的税收收入,微乎其微,并不能给企业带来压力,“这是一个起点,此后会慢慢提高。”

 

现在已经确定为“地税”的环境税,此前有公开消息指出,其征收具体税率是:二氧化硫为2/千克,废水为1/吨。

 

不过,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吴健看来,这一税率最终是否会被采纳,还不清楚。

 

她说,环境税开征后,其收入一定会归入地方财政收入。至于税款的使用问题,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环境税的收入一般都是专款专用,包括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开展环保研究和发展环保项目等。